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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针对季承状告递交答辩状 称其继承权有问题

问题肌肤 时间: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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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针对季承状告递交答辩状 称其继承权有问题

  今天上午,季承的代理律师在法庭联系起诉事宜。因庭前谈话不是法定公开措施,仅答允当事人参与

  原标题:季承告北大 还有案中案

  上午北大首度递交答辩状 并称季羡林另一继承人已在海淀法院起诉季承

  本报讯(记者王巍)国学大师季羡林自2009年7月逝世至今三年有余,而围绕其留下来的文物归属争端引发其子季承与北大的官司纠纷。

  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进行了庭前谈话。

  上午10点左右,季承的代理律师和北京大学的代理人都来到法庭。

  同时,季承外甥的代理律师也来到一中院。该律师暗示,季承的外甥已经在海淀法院就季羡林的继承权问题提起了对季承的起诉。他们认为,由于季羡林还有一个女儿,因此即使作为法定继承,季承也不具备对季羡林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季承起诉 北大应返还文物标的额1亿元

  今年3月,季承在起诉北大的诉状中暗示,父亲季羡林曾书嘱声明“本来生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生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又写下书面文字称“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惩罚有关我的一切事务”。

  从此,北大向季羡林及他本人陈诉了生存文物清点数共577件,其中古字画207幅。

  季承称,从父亲去世至今,北大仍未将生存文物返还,为此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北京大学原物返还其保管的季羡林文物共577件,标的额为1亿元。

  北大答辩 季承诉讼主体资格有问题

  由于庭前谈话措施不是法定公开的审判措施,因此今天的谈话仅答允当事人参与。

  在谈话措施开始前,记者看到了北京大学为此事递交的答辩状。

  北大认为,季老的这项公益捐赠,关系到其声誉和学术事业能否在他的身后得以延续,关系到北大对国家和学术界的责任,以季老光明磊落的性格,如果生前有取消捐赠的意思,必会正式向北大提出取消《捐赠协议》的明确书面文件,而且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作出说明。

  同时,北大还提出季承的诉状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季承的主体资格问题。季老的另一继承人何巍(即前文所提的季承外甥)已经就继承权问题在海淀法院对季承提出起诉,在案件没有判决成果之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

  第二,季承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明确。季承要求北大返还577件文物和字画,但未具体列明,不切合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的要求。

  第三,季承主张《捐赠协议》已经取消的主张不能创立,从法律上判定,季老未有过《取消捐赠》协议的行为。

  相关链接 王如与季老遗产案

  国学大师季羡林自2009年7月逝世至今已有数年,但围绕其留下来的文物争端仍未结束。

  除了季承起诉北大一案,另一起诉讼与季羡林前任秘书的干女儿王如等人有关。

  据查看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上8点,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接纳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海淀区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季羡林故宅内,奥秘窃取种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价值共333万余元。

  案发越日中午,季羡林之子季承向警方报案。

  王如得知后,又伙同方咸如将偷窃来的财物转移藏匿。5天后,海淀警方传递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5月11日,王如出庭受审。

  2012年2月20日,一中院法官奉告季承,王如和方咸如二人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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