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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回应网上骂人案:系网友恶意纠缠将上诉

美体 时间:2014-10-17

【www.dotaquan.com--美体】

  微博“骂人”案孔庆东上诉 骂网友“狗汉奸”被判致歉并抵偿

  自称是轻微言语辩论对方恶意缠诉另有用心

  本报讯微博上辱骂网友是个“狗汉奸”,北大传授孔庆东被网友告上海淀法院,因侵犯名誉权被判向网友公开致歉并抵偿精神安抚金200元等。

  孔庆东不平判决,已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上午一中院称,尚未收到上诉书。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传授孔庆东在微博上颁发《立春事后是立夏》的一首七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就此提出意见,称“格律差池……好歹孤仄孤平不应犯”。

  按照公证材料显示,孔庆东答复关凯元“驴唇差池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关凯元称,孔庆东的答复很快就被多人转发并在网上流传。关凯元起诉要求孔庆东发微博致歉,并抵偿其精神安抚金250元。

  法院认为,孔庆东的言辞明显含有侮辱性语言,通过网络流传、转发、继续流传,造成了认识关凯元的人会对他降低社会评价。孔庆东的行为属于侵权情节较轻,法院一审判决其在全国刊行的报刊致歉,并抵偿精神安抚金200元及公证费1000元。

  孔庆东在微博里暗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他已提起上诉。对于这种“轻微的言语辩论”,关凯元以此兴诉、恶意缠诉,另有用心。

  “无论是网络虚拟世界还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如此轻微的言语辩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行胜数,如果根据一审判决,将这种每时每刻都在网络空间发生的轻微言语辩论界定为名誉侵权,将会发生无数的现实诉讼,甚至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法律辩论,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孔庆东说。

  截至上午发稿时,一中院尚未收到孔庆东的上诉状。

本文来源:http://www.dotaquan.com/meiti/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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